[其他]全國報刊禁毒防艾公益廣告征集巡展行動征稿(轉載)
為積極落實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委員會辦公室等部門關于禁毒防艾新聞宣傳的有關精神,認真貫徹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新聞出版總署等18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深化全民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報刊出版單位積極發(fā)揮輿論宣傳主陣地的作用,切實提高全社會對禁毒防艾事業(yè)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自2011年7月起,組織各界力量,共同策劃籌備“全國報刊禁毒防艾公益廣告征集巡展專項行動”其他廣告。禁毒防艾公益廣告征集工作現(xiàn)已正式啟動并面向全國征稿。具體要求如下:
一、 征稿主題:
1.遠離毒品 預防艾滋
2.禁毒防艾 刻不容緩
3.全民參與 禁毒防艾
4.科學防控 有效防艾
5.警惕新型毒品 關愛青少年健康
二、 征稿對象:
本次禁毒防艾公益廣告專項行動的作品征集面向全國新聞出版單位、社會文化創(chuàng)意企業(yè)、高等院校藝術設計及廣告院系的專業(yè)團隊或個人、社會公益性組織及私立創(chuàng)意工作室等其他廣告。
三、作品要求:
1.平面廣告作品其他廣告。來稿應突顯“全國報刊禁毒防艾公益廣告征集巡展專項行動”的征稿主題,提高全社會對禁毒防艾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通過作品,鮮明傳達“禁毒防艾工作是攸關個體生命健康、社會和諧穩(wěn)定、全球人類福祉的艱巨事業(yè)”這一理念,推動禁毒防艾工作的“全民關心、全民參與、全民傳播、全線防控”格局的形成。
2.作品杜絕抄襲其他廣告。投稿人應擁有所遞交作品的完整版權,對有抄襲嫌疑的作品,專家評審委員會有權在任意評審輪次中將其否決出局。
四、征稿時間:
即日起至2012年1月30日其他廣告。
五、投稿方式:
請將作品以電子郵件或者特快專遞的方式交至:
全國禁毒防艾公益廣告征集巡展專項行動辦公室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朝陽門北大街乙12號天辰大廈23層
華商傳媒研究所 禁毒防艾作品組收
郵 編:100020
021yin.com
電 話:010 - 65550098 傳真:010-65550100
六、作品展示:
優(yōu)秀作品將由專項行動辦公室設計不同的巡展計劃進行展出其他廣告。
七、其其他廣告他事項:
1. 本次征集巡展專項行動為純公益活動,對參評人不收取任何費用其他廣告。
2. 提交作品的團體或個人不得剽竊或抄襲他人作品,如發(fā)生知識產權或版權等法律糾紛,由投稿人承擔后果,評審委員會將取消其參評資格其他廣告。
3. 所有作品須填寫詳盡的《參評作品登記表》其他廣告。
4. 作品一經入圍,主辦單位將有權對獲獎作品無償擁有展覽、發(fā)布、編輯修改、用于廣告宣傳及被復制或出版發(fā)行等純公益性用途的權利;主辦單位有權將獲獎作品免費提供給國家公益事業(yè)部門使用其他廣告。
5. 凡來稿作者,均視為已確認并遵守本征稿啟事的各項規(guī)定其他廣告。所有的參評作品和相關資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特此啟事其他廣告。